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部门简介 » 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是学校党委和行政下属的学生工作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范围是: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委和行政的决议,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工作;

2.制订和实施全校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含网络思政)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按照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部署和要求,安排布置全校性的学生活动;

4.组织做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对全校各院(系)学生工作、辅导员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

5.负责全校学生的“奖、贷、助、补、减”等的评审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大学生、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等各类学生先进的评审和表彰工作;

7.负责做好学生班级建设、日常管理、学风建设等工作;

8.负责接收违纪学生的申诉,及后续调查与处理工作;

9.负责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新生入学及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

11.负责全校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12.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武装部工作职责:

1.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大学生军事训练,开展军事理论课的教学工作;

2.开展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3.做好大学生兵役登记及征兵工作的宣传、咨询和报名等工作;

4.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登记、统计工作;

5.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作为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和上级要求,积极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2.认真学习、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

3.组织制定和实施我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措施;

4.负责毕业生就业供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

5.做好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文件、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6.负责对全校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工作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反馈;

7.负责组织并协调开展全校毕业生的毕业教育工作;

8.负责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如政策宣传、咨询、信息发布等工作;

9.负责学校毕业生就业及创业信息网络的建立、维护和管理工作;

10.做好来访用人单位的接待工作;

11.加强与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和联络,积极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

12.负责组织、筹备毕业生就业双选洽谈会;

13.负责完成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中的各项任务;

14.做好《就业指导课》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15.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学生心理成长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负责全校学生的心理咨询、心理测试、团体辅导、专题工作坊、心理媒体赏析、心理学讲座、心理学课程、校园心理活动和案例督导等工作。






石大易班微信服务号
学生处微信订阅号

版权所有©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鄠邑校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西安沣京工业园 邮编:710300

电话:029-81469818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