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是学校党委和行政下属的学生工作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范围是: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委和行政的决议,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工作;
2.制订和实施全校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含网络思政)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按照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部署和要求,安排布置全校性的学生活动;
4.组织做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对全校各院(系)学生工作、辅导员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
5.负责全校学生的“奖、贷、助、补、减”等的评审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大学生、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等各类学生先进的评审和表彰工作;
7.负责做好学生班级建设、日常管理、学风建设等工作;
8.负责接收违纪学生的申诉,及后续调查与处理工作;
9.负责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新生入学及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
11.负责全校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12.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武装部工作职责:
1.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大学生军事训练,开展军事理论课的教学工作;
2.开展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3.做好大学生兵役登记及征兵工作的宣传、咨询和报名等工作;
4.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登记、统计工作;
5.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作为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和上级要求,积极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2.认真学习、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
3.组织制定和实施我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措施;
4.负责毕业生就业供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
5.做好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文件、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6.负责对全校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工作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反馈;
7.负责组织并协调开展全校毕业生的毕业教育工作;
8.负责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如政策宣传、咨询、信息发布等工作;
9.负责学校毕业生就业及创业信息网络的建立、维护和管理工作;
10.做好来访用人单位的接待工作;
11.加强与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和联络,积极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
12.负责组织、筹备毕业生就业双选洽谈会;
13.负责完成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中的各项任务;
14.做好《就业指导课》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15.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学生心理成长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负责全校学生的心理咨询、心理测试、团体辅导、专题工作坊、心理媒体赏析、心理学讲座、心理学课程、校园心理活动和案例督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