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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2-26 13:57:13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各院(部、系):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精神,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设立和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陕人社发201337号)要求,我校已完成2013年毕业生求职补贴报名、发放工作,共计22人享受补贴。

据了解,2014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工作将于2014年3月初开始,为了提早着手准备,做好2014年毕业生求职补贴的申请发放工作,现就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我校2014届、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本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硕士、本科、专科毕业生(已保送硕士研究生的本科生不在补贴范围之内),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二、申请原则及报名时间

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办发放。具体报名时间学校将按照省上文件要求另行通知。

三、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毕业生可登录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中心。

2.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其中应包含被批准享受低保的最新起始时间,A4纸打印或手写后盖章)。若证明中享受低保对象非毕业生本人,应在证明中注明毕业生与享受低保对象的关系。如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可复印一份作为附加材料。

3.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个人银行账户(存折首页或银行卡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下方注明账户姓名、账号、开户银行名称信息)。

四、工作要求

1.各院(部、系)要高度重视,通过有效渠道将本通知传达覆盖至符合条件的全部毕业生,提醒毕业生利用寒假时间提早准备申请求职补贴所需的各项材料,避免因为时间原因耽误求职补贴的申领。

2.各项材料上交时间根据上级正式文件下发后再另行通知。



就业指导中心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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