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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中秋、国庆节期间稳定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9-26 14:38:04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各院(部、系):
2012年中秋、国庆节假期即将来临,为杜绝稳定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学校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现就近期安全教育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进行假期前安全教育
1. 根据国家规定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及学校安排,中秋、国庆节放假前,新、老校区各院(部、系)要再次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内容要包括外出乘车安全、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问题、防火防盗防骗、门禁制度、学校周边安全等。要注意教育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内容全面,不漏人漏事漏项,不留死角,落实到每个学生本人。
二、切实维护中秋、国庆节期间稳定安全
2.各院(部、系)要重视试读、留级学生宿舍的整顿和校外住宿清查工作,严格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和非本宿舍人员,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3.各院(部、系)要重申学校关于旅游问题的有关规定,严禁校内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旅游。辅导员必须掌握每个离校学生的假期活动去向。
4.各院(部、系)要重申宿舍管理有关规定,特别要强调节假日期间严禁学生在宿舍做饭、酗酒、留宿他人、使用违规电器等涉及稳定安全工作的规定。要教育学生提高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离开房间要锁门,午间、夜间休息要插门,不要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重申学生宿舍内禁止饲养各种动物。
5.各院(系)要在新校区教育学生不要到在建或尚未开发建设的地带去,确保人身安全。尤其要讲清楚绝对禁止翻越围墙既是校纪校规的要求、更是确保人身安全的要求。对于违反规定者,要严肃处理。
6.要积极发挥学生信息网络的监控和预警作用,确保学生信息网络的畅通和信息的及时上报。要特别重视问题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务必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监控,及时干预,及时采取相应措施。2012级新生辅导员尽快熟悉本年级学生情况,迅速组建班团委会和本年级的稳定安全信息网络,杜绝各种安全隐患。
三、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外出请销假和收假晚点名制度
7.要严格值班制度。各院(部、系)要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假期新、老校区学工干部值班工作。院(系)在新校区有两名辅导员的,每日可安排一人值班,院(系)仅有一名辅导员的,要安排院(系)主管领导或本部其他辅导员进行换班;校本部及南校区同步安排值班工作。各项值班安排应于9月28日中午12:00前报学生工作处汇总,邮箱xxqxgb@126.com,全体学生工作干部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8.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中秋、国庆节假期期间,新、老校区广大学生确有原因需要回家或外出的,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学生返校后立即销假。各院(部、系)要切实做到学生去向清楚,联系畅通。
9.落实节假日收假点名制度。各院(部、系)要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在10月7日晚8:00进行点名,并将点名情况汇总后于当晚9:00和第二天9:00前报学生工作处,邮箱xxqxgb@126.com。
稳定安全工作事关学校发展大局。各院(部、系)学生工作干部务必从抓安全稳定促学校发展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细致安排,认真落实,教育工作不留死角,确保学生人身财产不受损害,以更加昂扬的精神面貌迎接国庆。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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