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发挥先进典型在学风、校风建设中的示范与辐射作用,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促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提高学生学业成绩,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项目:
(一)三好学生;(二)优秀学生干部;(三)十佳大学生;(四)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五)优秀毕业生;(六)先进班集体;(七)优良学风班。
第三条 评选条件: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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