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政府机关为民服务的措施和流程,了解社情民情政情,引导大学生开阔视野、经受锻炼、增长才干,毕业后更好地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陕西省省政府决定建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度。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校学生工作处和校团委现面向全校09、10级本科生选拔优秀大学生参与此项见习活动,具体选拔工作安排如下:
一、见习时间
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从2012年开始,时间安排在每年寒、暑假期间,见习时间均为一个月。
2012年暑假期间先在我省省级部分政府机关进行,时间为:2012年7月16日到8月16日。
二、 见习人员名额分配
本次见习,我校推荐名额3名,见习单位分别在省政府办公厅、省民政厅和省信访局。
三、 遴选原则、条件与过程
(一)遴选原则。学生自愿报名,院系审核推荐,学校择优选定。
(二)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
2、我校09、10级本科生。
3、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成绩优良,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较高。
4、在学校、院(系)团委、学生会担任部长以上职务和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职务一学期以上。
5、在文艺、体育、写作、科技等方面有一定特长。
6、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三)遴选过程。
1、学生根据自愿到所在学院(系)团委报名。
2、各学院(系)严格审核,根据推荐名额向校学生工作处和校团委推荐。(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3、校学生工作处和校团委组织面试确定推荐人选3名,公示后报校党委审批、推荐。
四、工作要求
(一)推荐院系
各学院(系)分党委、党总支以及团委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积极引导、认真推荐,确保选拔最优秀的大学生代表我校参与此次见习活动。
(二)见习学生
1、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努力做好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2、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3、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我校大学生良好地精神风貌。
4、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五、见习考核
见习结束前,每名大学生完成一份1000字以上的总结报告,并上交见习单位。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出具鉴定材料,连同总结报告一并反馈至联合工作小组办公室。联合工作小组办公室对顺利完成见习工作的大学生发放证书,并将相关材料送省教育厅及选派高校备案。
六、2012年暑期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系)于2012年6月30日(周日)前,将“西安石油大学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登记表(2012年)”(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交至校团委。
联系人:贾莉娜 电话:13571490955
陆春龙 电话:13991232934
西安石油大学学生工作处
共青团西安石油大学委员会
2012年6月26日
附件1:西安石油大学选派大学生假期到省级政府机关见习院系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西安石油大学大学生假期到省级政府机关见习登记表